3月15日上午,在“消费者权益保护日”来临之际,我校六年2班蔡妙金和陈彦霓同学带来了的《我的消费我做主》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。晨会中,两位同学利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鲜活案例让我们知道,即使是身边的小事,也要有维权的意识,当受到不法侵害时,我们应当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。最后郑舒琦老师倡议同学们在消费时应谨慎仔细,理性消费;同时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应理性维权,增强自我保护能力。(图文/吴秀美 审核/徐丽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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